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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前湊熱鬧:

第一次去總部湊熱鬧,感受人民的熱情:好多人跟大箭頭大照片照相,我又被商號洗劫,
體育場像是在開演唱會......很好玩。玩耍一陣之後去吃鮑魚粥,五個人吃八人份好辛苦喔,
而且好貴哭哭。搞得我要提著一大碗公粥擠火車,真是瘋狂。 

荒謬劇:

一日選民中午起床,全家人先去吃大餐。
我對於媽咪沒有把我的投票通知單拿去丟掉感到萬幸。
但其實應該是帶著身分證就可以吧,我跟哥都討厭印章,所以整張名冊只有我們兩個按手印。

然後陪哥去剪頭髮。小姐再度問我,妳男朋友呢?我再度懶得解釋。
走出店外,投票時間正好結束。天空起了非常非常濃的霧。
回家之後拿衣服,又被抓去吃商會飯,因為他說會有大螢幕開票。
結果被騙了啊嗚,搞得我左手用唉奉強迫某個根本沒有投票權的人用臉書訊息跟我連線開票,
右手按簡訊跟老張大吼大叫,真是想要出國念書了我。
但幸好沒有在家裡看開票,那應該是更錯誤的選擇。

社交攤第一場次結束後已經快十點,哥又開車載我去新竹市區認識他的朋友。
胡言亂語到將近十二點,帶著還沒喝完的橙酒拿鐵回家。
打開電腦搜尋敗選感言(我是真的很喜歡小英選新北的敗選感言,但也不用一直讓我看啊!)
她才講沒兩句,我就開始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真的很誇張。
看完兩次,決定不再哭了,決定要結束激情負起責任來,去睡覺,已經兩點了。
我在黑暗中想著我的家人,想著未來要去的地方,真的要負起責任來。

要說的是,民主多數決這種機制,起碼保證多數人的高興。
我從頭到尾都不覺得我支持的候選人或政黨會贏或者會超過5%,
即使是尾牙吵吵鬧鬧開賭的時候都沒有。但我覺得能做這個決定很好。
就像我在電話裡跟老張說的,真慶幸我媽咪沒有太早生下我,
要是我的總統首投發生在2008年,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我等了好久,23歲了,終於可以投票選總統了。然後我可以投給一個我真正喜歡的人,
長大(?)以後想要變成跟她一樣有能力有擔當的人,這樣很好。我覺得很驕傲。

選舉的結果在某種層次上代表台灣人覺得過去的三年半過得還是不錯,
也覺得未來的四年有機會過得更好。這樣也很好。畢竟「幸福」是非常主觀的,
我略微睜開眼睛之後,作為痛苦的人,相當辛苦。日日夜夜覺得不足、不公義、匱乏、徬徨,
這些並沒有太強的正面驅力影響我去拉更多人下水。
我的父母在相對安逸舒適的環境下度過大半輩子,我最起碼的希望是他們一直都感到滿足幸福。
雖然我也懷抱著一點期待,能讓更多人,甚至所有人都和我的家人一樣有機會過這樣的生活。
但如果多數人做出維持現狀的選擇,那也是要尊重,要接受。

片羽:「邱桑,XX和OO去逛小英商店時買了你朝思暮想的藍色臺灣好,現在在我這,
星期一帶去給你,希望是可以笑著用啦哈哈
」謝謝老張。

看到的時候想說,無論如何都會笑著用的啊。因為我真心喜歡它所指涉的人、理念、土地。
台灣好杯杯所承載的圖案和象徵意義,我都喜歡噢 :)

雜碎後記:吃完午餐喝完咖啡之後,我看了勝選感言,一開始還看成2008的(根本就一樣啊)。
再次肯定自己的決定,再次對於自己獨立而充滿勇氣的決定,感到驕傲 :)
明天還會一直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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